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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公司法律顾问的公告
时间:2020-07-30 被阅读: 发稿人:admin
  株洲市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对公司法律顾问进行公开选聘,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律师参加选聘。
  一、基本条件
  1、合作律师必须入选株洲市法律顾问名单库;
  2、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4、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5、严格遵纪守法,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及其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合作律所及律师需精通公司法、国有资产法、经济法、招投标法、劳动法等;
  7、合作律所及律师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服从我公司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守工作秘密。
  二、竞聘材料要求
  (一)须以律所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竞聘申报材料须由律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材料包括:
   1、《株洲市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申报表》(附后);
   2、律所执业许可证和代理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拟派首席法律顾问基本情况;
  竞聘律所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我公司将取消其竞聘资格。
  (三)请将竞聘申报材料现场递交到株洲市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优易大厦10楼1003),材料上请注明“法律顾问申报”。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6日上午12:00。我公司将在组织比选后,电话通知拟聘结果。
  (联系人:邓琰心,联系电话:28610029)
株洲市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0日
申报表